多次签证一般观光,适用于以观光为目的的短期旅行者,该签证有效期一至三年(三年多次签证到期后如再申请,可获有效期为五年的多次签证),停留期30天 。按照申请者户籍、资产、职业、签证记录不同,所需材料有所不同。递签时,比较常见的
几类签发对象及所需材料如下:
共同材料:签证申请表,1张照片,护照,身份证复印件
※ 针对持有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户籍的申请者
另需材料:身份证原件。(注意:如身份证、护照签发地有一项不在上述四地,但具有上述四地户口的,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)
※ 访问韩国等OECD国家二次以上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(济州岛免签入境及团体旅游除外)
另需材料: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(护照页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)
※ 中国公务员或国有企业职员
另需材料:在职证明
※ 月收入人民币5,000元(年收入人民币60,000元)以上的人员
另需材料:收入证明材料(最近6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)
※ 年满55周岁以上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
另需材料:能证明领取退休金的材料(社保卡、养老金存折复印件等)
更多适用该签证的申请者,请见官网:chn.mofa.go.kr
https://www.eqianzheng.com